赤壁市中心赤壁市建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赤壁市中心赤壁市建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BZX-*FJ-*
一、招标概况
< (略) 建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EPC>于 <2024年04月23日>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5日>在 < (略) (略) > <赤壁开标室211>开标,并于 <2024年05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 (略) > | <湖北 (略) > | <湖北兴 (略)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2200> | <*.4800> | |
质量(如有) | <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叶小芬> | <魏驰> | <龚柏阶> |
证书名称 | <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7> | <鄂*> | <鄂*1>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16日>至 <2024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 (略) >
<2024>年<5>月<16>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BZX-*FJ-*
一、招标概况
< (略) 建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EPC>于 <2024年04月23日>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5日>在 < (略) (略) > <赤壁开标室211>开标,并于 <2024年05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 (略) > | <湖北 (略) > | <湖北兴 (略)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2200> | <*.4800> | |
质量(如有) | <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叶小芬> | <魏驰> | <龚柏阶> |
证书名称 | <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7> | <鄂*> | <鄂*1>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16日>至 <2024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 (略) >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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