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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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包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3包

供应商名称: (略) 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2083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勘查设计、站点建设及视频对接平台上线等服务,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伟、黎兆碧、宋星火、程飞龙、马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1包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2包人民币*万*仟*佰零*元*角*分、3包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 (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 (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大禹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包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3包

供应商名称: (略) 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2083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20 (略) 小型水库视频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勘查设计、站点建设及视频对接平台上线等服务,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伟、黎兆碧、宋星火、程飞龙、马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1包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2包人民币*万*仟*佰零*元*角*分、3包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 (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 (略) ( (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大禹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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