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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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标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

报建编号:*1

招标编号:E*0001

招 标 人: (略) 赤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曹先生 *;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1417.2903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现场抽取值:K2值4.24%,d值0.6,计算出K值6.18%,评标基准价*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审结果,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中标人,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

林秀丽

闽*1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胜鹏(组长)、卢连文、陈丽娟、林明晃、武柯君、张毅强、吴秀兰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

六、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申请核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窗体底端

招标人: (略) 赤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 (略)

**日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标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双洋溪香寮段治理工程

报建编号:*1

招标编号:E*0001

招 标 人: (略) 赤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曹先生 *;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1417.2903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现场抽取值:K2值4.24%,d值0.6,计算出K值6.18%,评标基准价*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审结果,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中标人,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

林秀丽

闽*1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胜鹏(组长)、卢连文、陈丽娟、林明晃、武柯君、张毅强、吴秀兰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

六、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申请核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窗体底端

招标人: (略) 赤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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