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科大学智慧办公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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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科大学智慧办公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智慧办公平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安路1211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智慧办公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基于学校办公网络,搭建一套全新的智慧办公平台,实现学校组织内部的公文管理、事务审批、日程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内部邮件、移动办公等管理功能等。

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个月,其中现场实施周期2个月,试运行与调试1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乃仕、程晨、方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41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医科大学 (地址: (略) 东海大道2600号,电话:*,联系人:胡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2600号

联 系 人:方坤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5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

电  话:0551-*


蚌埠医科大学

安徽安天利信 (略)

**日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智慧办公平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安路1211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智慧办公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基于学校办公网络,搭建一套全新的智慧办公平台,实现学校组织内部的公文管理、事务审批、日程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内部邮件、移动办公等管理功能等。

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个月,其中现场实施周期2个月,试运行与调试1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乃仕、程晨、方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41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医科大学 (地址: (略) 东海大道2600号,电话:*,联系人:胡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2600号

联 系 人:方坤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5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

电  话:0551-*


蚌埠医科大学

安徽安天利信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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