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松山公路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浠水县松山公路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0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浠水 (略) 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安时大道5号
中标(成交)金额:70.*(万元)
综合评分法:84.33(分)
工程类 |
名称:浠水 (略) 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小亚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静,李巧丽,江丽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12
2、评审地点: (略) 民之家南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 (略) 、浠水县公共 (略) 、浠水县 (略) 。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 (略) 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 (略) (略) ” (http://**:9999/xiaoting/index_xiaotin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 (略) )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交通应急中心)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 166 号
联系方式:张泽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方式:冯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一、项目编号
*0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浠水 (略) 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安时大道5号
中标(成交)金额:70.*(万元)
综合评分法:84.33(分)
工程类 |
名称:浠水 (略) 养护管理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小亚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静,李巧丽,江丽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12
2、评审地点: (略) 民之家南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 (略) 、浠水县公共 (略) 、浠水县 (略) 。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 (略) 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 (略) (略) ” (http://**:9999/xiaoting/index_xiaotin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 (略) )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交通应急中心)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 166 号
联系方式:张泽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方式:冯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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