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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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成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8层7号 647,9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成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工程设计服务 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1)项目名称: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8710.1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82.02 平方米,其中新建客房楼 1479.42 平方米、设备房79 平方米、卫生间40 平方米、桑拿间 41.6 平方米、淋浴房 87平方米、温泉小屋 155 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总图工程以及一期建筑精装修工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项目要求的初设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二期客房楼建筑及室内装饰方案效果图、温泉专项设计及配套用房建筑及室内效果图、一期室内装饰效果图 效果图不低于50张 ,且应该带有项目总平宣传动画视频不低于60秒 ;初设施工图应包含:建筑、室内、结构、给排水(含温泉专项设备)、电气、暖通全专业。 2、最终提交过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室内、结构、给排水(含温泉专项设备)、电气、暖通全专业。 3、提供初步概算。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设计及施工图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关部门要求。 (2)成果要求:施工图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另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最终成果提交:按照规定提交经业主、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合格成果。提供审查后的相关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成果纸质文件6份、电子文档1份。 (3)后续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随时做好与本项目后续的承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期间的一系列技术服务,参与后期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以及工程施工中和施工后发生的工程变更的修改和工程量的增减修改。 (三)其他要求 1、后续服务期:项目施工实施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 2、后续服务响应要求:服务期内,采购人有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1个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24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提供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符合国家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规定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征帆(采购人代表)、刘明中、徐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标准规定收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理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甘孜州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合众隆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1003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028-*

四川合众隆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成 (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8层7号 647,9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成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工程设计服务 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1)项目名称:理塘县村戈乡查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8710.1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82.02 平方米,其中新建客房楼 1479.42 平方米、设备房79 平方米、卫生间40 平方米、桑拿间 41.6 平方米、淋浴房 87平方米、温泉小屋 155 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总图工程以及一期建筑精装修工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项目要求的初设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二期客房楼建筑及室内装饰方案效果图、温泉专项设计及配套用房建筑及室内效果图、一期室内装饰效果图 效果图不低于50张 ,且应该带有项目总平宣传动画视频不低于60秒 ;初设施工图应包含:建筑、室内、结构、给排水(含温泉专项设备)、电气、暖通全专业。 2、最终提交过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室内、结构、给排水(含温泉专项设备)、电气、暖通全专业。 3、提供初步概算。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设计及施工图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关部门要求。 (2)成果要求:施工图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另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最终成果提交:按照规定提交经业主、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合格成果。提供审查后的相关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成果纸质文件6份、电子文档1份。 (3)后续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随时做好与本项目后续的承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期间的一系列技术服务,参与后期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以及工程施工中和施工后发生的工程变更的修改和工程量的增减修改。 (三)其他要求 1、后续服务期:项目施工实施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 2、后续服务响应要求:服务期内,采购人有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1个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24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提供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符合国家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规定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征帆(采购人代表)、刘明中、徐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标准规定收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理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甘孜州理塘县村戈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合众隆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天府二街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1003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028-*

四川合众隆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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