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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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2024FS0093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太和县二郎乡苏寨新村桥南200米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涉及太和县交通运输局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七中队和执法大队五个站所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905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增标识标牌、内外墙修补、门窗更换、室内损坏设施的零星维修、室外围墙改造等。

施工工期:开工之日起(以开工令为准),3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项目经理:张楠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曾义、高广达、王银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约定收取,其中代理服务费9937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675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及原因:

(1)阜南县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安徽文夕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安徽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4)安徽诚成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5)安徽 (略) ,该单位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未见手写签名,按无效标处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异议)。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太和县在线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电话:055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太和县团结东路254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  话:0551-*、0551-*、*

十、附件

1.公告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初步评审及得分情况》

附件信息: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2024FS0093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太和县二郎乡苏寨新村桥南200米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涉及太和县交通运输局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七中队和执法大队五个站所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905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增标识标牌、内外墙修补、门窗更换、室内损坏设施的零星维修、室外围墙改造等。

施工工期:开工之日起(以开工令为准),3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项目经理:张楠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曾义、高广达、王银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约定收取,其中代理服务费9937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675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及原因:

(1)阜南县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安徽文夕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安徽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4)安徽诚成 (略) ,该单位投诉递交函已经明确了由法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又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5)安徽 (略) ,该单位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未见手写签名,按无效标处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异议)。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太和县在线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电话:055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太和县团结东路254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  话:0551-*、0551-*、*

十、附件

1.公告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初步评审及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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