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面向城市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面向城市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024-114)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产品

中选人

中选人数量

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

海南 (略)

1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

(三)项目说明

本项目于**日在上发布了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日下午15时00分至**日下午17时30分,至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共有1家潜在参选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至参选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仅有1家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

根据《关于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 237号)及采购方案签报的相关规定:(1)若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大于等于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及评审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2)若通过资格后审的有效参选人为2个时,继续后续的评审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3)若有效参选人少于1家或项目谈判失败,项目重新比选。

经采购人确认,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转为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日至**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王颜蕾,*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经理,*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汇源 (略)

日期:**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 (略) ,海南,广州

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024-114)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产品

中选人

中选人数量

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

海南 (略)

1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

(三)项目说明

本项目于**日在上发布了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日下午15时00分至**日下午17时30分,至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共有1家潜在参选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至参选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仅有1家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

根据《关于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 237号)及采购方案签报的相关规定:(1)若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大于等于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及评审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2)若通过资格后审的有效参选人为2个时,继续后续的评审工作;若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3)若有效参选人少于1家或项目谈判失败,项目重新比选。

经采购人确认,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 (略) 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略) 宜居的认知计算与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评估验收会服务项目转为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日至**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项目经理:王颜蕾,*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经理,*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汇源 (略)

日期:**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 (略) ,海南,广州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