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团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8:49 |
评审专家名单 | 余雷,张倩,张永容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妍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3-*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团风县团风镇得胜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漆群 07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团风县新车站红山精品酒店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妍雪 0713-*" |
一、项目编号
E*4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楚林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团 (略) 11号
中标(成交)金额:368.5(万元)
综合评分法: 81.67(分)
服务类 |
名称: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余雷,张倩,张永容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17
2、评审地点: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 号 《湖 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6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镇得胜大道6号
联系方式:漆群 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 (略)
地 址:团风县新车站红山精品酒店3楼
联系方式:黄妍雪 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妍雪
电 话:071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团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8:49 |
评审专家名单 | 余雷,张倩,张永容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妍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3-*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团风县团风镇得胜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漆群 07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团风县新车站红山精品酒店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妍雪 0713-*" |
一、项目编号
E*4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楚林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团 (略) 11号
中标(成交)金额:368.5(万元)
综合评分法: 81.67(分)
服务类 |
名称:207省道团风县溢上线绿化通道工程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余雷,张倩,张永容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17
2、评审地点: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 号 《湖 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6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镇得胜大道6号
联系方式:漆群 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 (略)
地 址:团风县新车站红山精品酒店3楼
联系方式:黄妍雪 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妍雪
电 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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