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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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 来源:本站

(略) 金河宾馆委托河南 (略) ,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YXZB-2024-0029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金河宾馆招租,招租期限为10年,经营范围:可做商业等(不得经营夜总会、迪厅、歌厅、会所、戏曲、演艺、带货直播等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网》发布。

四、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日09:30分

开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8开标室

评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26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1号天兆家园一层南部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李锋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11层1113号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秦宾衡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嵩山北路22号1202号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李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金河宾馆

地址: (略) 金水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志强 周丽

联系电话:0371-*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周圆芳 张娜 刘梦柯 李玉龙

联系电话:0371-* *

电子邮箱:*@*26.com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 来源:本站

(略) 金河宾馆委托河南 (略) ,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金河宾馆一号楼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YXZB-2024-0029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金河宾馆招租,招租期限为10年,经营范围:可做商业等(不得经营夜总会、迪厅、歌厅、会所、戏曲、演艺、带货直播等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网》发布。

四、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日09:30分

开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8开标室

评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26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1号天兆家园一层南部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李锋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11层1113号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秦宾衡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嵩山北路22号1202号

投标报价:*.00元/年

招租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项目负责人:李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金河宾馆

地址: (略) 金水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志强 周丽

联系电话:0371-*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周圆芳 张娜 刘梦柯 李玉龙

联系电话:0371-* *

电子邮箱:*@*26.com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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