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 (略) 受光山县 (略) 的委托,就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

1.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4-58

1.3建设地点: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寨河镇罗湖村)。

1.4建设规模: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工程(土建、工艺、电气)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管网工程。

1.5项目金额:*.69元。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1.8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1.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2.1、公告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光山县)》。

2.2、公告日期:**日。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日11时20分。

3.2、评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

3.3、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3.4、评标方法:定性评审。

4、定标候选人

1.推荐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定标候选人名称

光山县 (略)

河南 (略)

河南 (略)

投标总报价(元)

*.03

*.08

*.35

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顾秋洁

李翰林

王晶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注册编号

豫*

豫*

豫*0

2.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及荣誉:见候选人诚信库

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光山县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废标情况及原因:无废标

7、报价修正情况:无修正

8、投标人综合评审情况

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推荐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优点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1

光山县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2

河南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发布公示媒介:本公示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光山县)》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 (略)

地 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九龙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利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光山县滨河新城南门面

联系人:吴丽丽

电 话:*

监督部门: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光山县健康东路1号

电 话:0376-*

各有关当事人对定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定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河南 (略) 受光山县 (略) 的委托,就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

1.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4-58

1.3建设地点: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寨河镇罗湖村)。

1.4建设规模:光山县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工程(土建、工艺、电气)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管网工程。

1.5项目金额:*.69元。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1.8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1.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2.1、公告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光山县)》。

2.2、公告日期:**日。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日11时20分。

3.2、评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

3.3、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3.4、评标方法:定性评审。

4、定标候选人

1.推荐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定标候选人名称

光山县 (略)

河南 (略)

河南 (略)

投标总报价(元)

*.03

*.08

*.35

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顾秋洁

李翰林

王晶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注册编号

豫*

豫*

豫*0

2.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及荣誉:见候选人诚信库

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光山县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河南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 (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废标情况及原因:无废标

7、报价修正情况:无修正

8、投标人综合评审情况

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审情况汇总: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2

河南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3

光山县光大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光山县 (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推荐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优点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1

光山县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2

河南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 (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发布公示媒介:本公示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光山县)》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 (略)

地 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九龙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利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光山县滨河新城南门面

联系人:吴丽丽

电 话:*

监督部门: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光山县健康东路1号

电 话:0376-*

各有关当事人对定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定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