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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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4】第068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山区张堰镇花贤路69号1幢A4220室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3%

四、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略)

2020.6.1

2021.5.31

病患陪护

2

(略) (略)

2022.6.30

2023.6.29

病患陪护

3

(略) 璧 (略)

2020.9.1

2021.8.31

病患陪护服务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铜陵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铜官区北京东路1237号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4】第068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山区张堰镇花贤路69号1幢A4220室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3%

四、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略)

2020.6.1

2021.5.31

病患陪护

2

(略) (略)

2022.6.30

2023.6.29

病患陪护

3

(略) 璧 (略)

2020.9.1

2021.8.31

病患陪护服务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铜陵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铜官区北京东路1237号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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