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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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Y-2024-023

二、项目名称 (略) 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宿州水文水资源局

供应商地址: (略) 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马林娟、尹红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056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 址: (略) 相山区黎苑路6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尹工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锦绣和庄4栋1108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工 *


一、项目编号AHJY-2024-023

二、项目名称 (略) 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宿州水文水资源局

供应商地址: (略) 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农业用水典型调查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马林娟、尹红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056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 址: (略) 相山区黎苑路6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尹工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锦绣和庄4栋1108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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