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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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学院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
宿州学院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GN**19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01标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青年报社

供应商地址: 419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00.00元

02标包:

供应商名称:武汉升学 (略)

供应商地址: 188号东湖名邸A区2单元1层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一包: (略) 2024年本科招生咨询进校园活动;

(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01/GN**19-01)

二包: (略) 2024招生宣传进中学及线路延伸服务;

(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02/GN**19-02)。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方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服务,具体服务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商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晓伟(组长)、徐菽、李芸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1标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000.00元 。

02标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无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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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GN**19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01标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青年报社

供应商地址: 419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00.00元

02标包:

供应商名称:武汉升学 (略)

供应商地址: 188号东湖名邸A区2单元1层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略) 2024年招生宣传线下服务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一包: (略) 2024年本科招生咨询进校园活动;

(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01/GN**19-01)

二包: (略) 2024招生宣传进中学及线路延伸服务;

(项目编号:SZXYAHSZ-2024-2-D-02/GN**19-02)。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方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服务,具体服务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商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晓伟(组长)、徐菽、李芸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1标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000.00元 。

02标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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