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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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规 (略) OA办公自动化系统

项目编号:2024BTWW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6月24日

(略) 规 (略) 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致远 (略)

地址: (略) 海淀 (略) *25号静芯园M座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规 (略)

地址: (略) 庐 (略) 217号

联系人: 沈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孟良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其他书面 (略) 规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2024年06月25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规 (略) OA办公自动化系统

项目编号:2024BTWW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6月24日

(略) 规 (略) 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致远 (略)

地址: (略) 海淀 (略) *25号静芯园M座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规 (略)

地址: (略) 庐 (略) 217号

联系人: 沈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孟良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其他书面 (略) 规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2024年06月25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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