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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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DY-*

二、项目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A3幢第18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

服务范围: (略) 康养名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故在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开展宣传广德康养名城工作,现需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宣传场所的租赁,宣传方案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及售后服务,宣传主要以静态灯箱广告展示,达到进一 (略) 美誉度和竞争力的效果。

服务要求:广告宣传主题为“广德康养名城”,成交供应 (略) 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南、北进站安检口的单面灯箱上,围绕宣传主题设计、制作广告画面,宣传广告需经采购人确定后进行制作安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画面上刊,并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定期监测维护。

服务时间:3个月(自上刊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群、王龙江、王后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 (略) 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11楼,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

联系方式:马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单一来源文件:单一来源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DY-*

二、项目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A3幢第18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

服务范围: (略) 康养名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故在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开展宣传广德康养名城工作,现需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宣传场所的租赁,宣传方案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及售后服务,宣传主要以静态灯箱广告展示,达到进一 (略) 美誉度和竞争力的效果。

服务要求:广告宣传主题为“广德康养名城”,成交供应 (略) 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南、北进站安检口的单面灯箱上,围绕宣传主题设计、制作广告画面,宣传广告需经采购人确定后进行制作安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画面上刊,并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定期监测维护。

服务时间:3个月(自上刊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群、王龙江、王后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 (略) 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11楼,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

联系方式:马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单一来源文件:单一来源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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