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法院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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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法院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ZACG2024F003-2

二、项目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华宸电脑商行

供应商地址:休宁县体育场路金城阳光小区2栋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提供休 (略) 院本级机关电子类低值易耗品的货物和安装;2.对院机关提供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须相对固定,在接到报修后须在及时进行电话支持,远程解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敏、汪蓉、金忠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略) 金 (略) 因未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价格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休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2);3.2、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4)。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文昌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9-*


一、项目编号:HSZACG2024F003-2

二、项目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华宸电脑商行

供应商地址:休宁县体育场路金城阳光小区2栋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提供休 (略) 院本级机关电子类低值易耗品的货物和安装;2.对院机关提供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须相对固定,在接到报修后须在及时进行电话支持,远程解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敏、汪蓉、金忠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略) 金 (略) 因未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价格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休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2);3.2、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4)。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文昌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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