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法院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休宁县人民法院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ZACG2024F003-2
二、项目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华宸电脑商行
供应商地址:休宁县体育场路金城阳光小区2栋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提供休 (略) 院本级机关电子类低值易耗品的货物和安装;2.对院机关提供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须相对固定,在接到报修后须在及时进行电话支持,远程解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敏、汪蓉、金忠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略) 金 (略) 因未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价格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休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2);3.2、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4)。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文昌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9-*
一、项目编号:HSZACG2024F003-2
二、项目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休宁县华宸电脑商行
供应商地址:休宁县体育场路金城阳光小区2栋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休 (略) 设备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提供休 (略) 院本级机关电子类低值易耗品的货物和安装;2.对院机关提供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须相对固定,在接到报修后须在及时进行电话支持,远程解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敏、汪蓉、金忠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略) 金 (略) 因未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价格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3.1、休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2);3.2、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2024)。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文昌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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