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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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
伊春市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Z41613GC*)

公示开始时间:**日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日16时00分00秒

(略) 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613GC*)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黑龙江 (略) 46.*万元(人民币)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黑龙江 (略) 刘兴隆 黑*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黑龙江 (略)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1.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香坊区电碳路67号1单元103室

中标金额:464,387.99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9,987.19元

2.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采暖改造包含一层资 (略) 总工会办公楼体1-5层,建筑面积2076.45㎡,包括原有暖气拆除、新安装暖气系统、原有装修部分破坏性拆除及恢复,墙地面洞口拆除及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计划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项目经理:刘兴隆

证书编号:黑*4

3.评审专家名单:高晗、王彬、肖亚芬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代理服务费为:4643.88元,由招标人支付。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伊美区通河路119号

联系人:李德琦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 (略) ,伊春
公告
伊春市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Z41613GC*)

公示开始时间:**日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日16时00分00秒

(略) 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613GC*)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黑龙江 (略) 46.*万元(人民币)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黑龙江 (略) 刘兴隆 黑*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黑龙江 (略)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1.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香坊区电碳路67号1单元103室

中标金额:464,387.99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9,987.19元

2.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供热改造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采暖改造包含一层资 (略) 总工会办公楼体1-5层,建筑面积2076.45㎡,包括原有暖气拆除、新安装暖气系统、原有装修部分破坏性拆除及恢复,墙地面洞口拆除及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计划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项目经理:刘兴隆

证书编号:黑*4

3.评审专家名单:高晗、王彬、肖亚芬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代理服务费为:4643.88元,由招标人支付。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伊美区通河路119号

联系人:李德琦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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