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比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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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比选结果公告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象 (略) (略) (略)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
  • 项目名称: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
  • 项目地点: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预算:
    115.34万元
  • 服务内容: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服务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20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比选办法:
    综合择优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99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9900元 ,上限:19900元
  • 价格说明:
    根据县发改局审核通过的概算表,建安工程及设备费为94.29万元,按《 (略)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2018)》收费标准计取,其中折扣率0.8,监理费暂定1.99万元。最终监理费按有关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基数计费。计算方式:(94.29/500*13.2)*0.8=1.99万元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 08:55 至 ** 08:5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略) (略) 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需入选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 (略)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来薰路1000号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象 (略) (略) (略)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
  • 项目名称: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
  • 项目地点: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预算:
    115.34万元
  • 服务内容:
    象山县育才路(建设路至塔山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服务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20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比选办法:
    综合择优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99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9900元 ,上限:19900元
  • 价格说明:
    根据县发改局审核通过的概算表,建安工程及设备费为94.29万元,按《 (略)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2018)》收费标准计取,其中折扣率0.8,监理费暂定1.99万元。最终监理费按有关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基数计费。计算方式:(94.29/500*13.2)*0.8=1.99万元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 08:55 至 ** 08:5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略) (略) 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需入选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 (略)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来薰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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