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与渠道补充补充维护费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与渠道补充补充维护费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 (略) 漯河分公司与渠道签订补充装维费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漯河分公司与渠道签订补充装维费合同]项目采购人为[ (略) 漯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序号 | 渠道名称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合计 |
1 | 临颍瓦店宋伟霞专营店 | G* | 临颍县李彦民通讯 | 6000 |
2 | 临颍县巨陵镇小青通讯专营店 | G* | 临颍县小青通讯店 | 6000 |
一、采购内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6〕596号)、《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18〕158号),由于合作区域端口网元资源所有权具有唯一性,只能与拥有该区域光纤端口资源的合作方租赁,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G* | 临颍县李彦民通讯 |
2 | G* | 临颍县小青通讯店 |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PORTAL/)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漯河分公司
电话:*
邮箱: lhzhaoying.*@*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源汇区汉江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漯河分公司
日 期:**日
中 (略) 漯河分公司与渠道签订补充装维费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漯河分公司与渠道签订补充装维费合同]项目采购人为[ (略) 漯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序号 | 渠道名称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合计 |
1 | 临颍瓦店宋伟霞专营店 | G* | 临颍县李彦民通讯 | 6000 |
2 | 临颍县巨陵镇小青通讯专营店 | G* | 临颍县小青通讯店 | 6000 |
一、采购内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6〕596号)、《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18〕158号),由于合作区域端口网元资源所有权具有唯一性,只能与拥有该区域光纤端口资源的合作方租赁,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G* | 临颍县李彦民通讯 |
2 | G* | 临颍县小青通讯店 |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PORTAL/)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漯河分公司
电话:*
邮箱: lhzhaoying.*@*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源汇区汉江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漯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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