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大同市分公司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大同市分公司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山西信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SXPDI-2024-TTGC-001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07月0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供应商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71P)
应答总报价:83%
税率:9%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保森,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冀*1
资格能力: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河北 (略) ,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资格要求-4.人员要求(4)参选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否决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4-07-03至2024-07-08。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山西信 (略)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0351-* *
接收邮箱:*@*26.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山西信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电话:0351-* *
联系人:张超颖、江晓静、王欣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山西信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山西信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SXPDI-2024-TTGC-001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塔类拆除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07月0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供应商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71P)
应答总报价:83%
税率:9%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保森,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冀*1
资格能力: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河北 (略) ,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资格要求-4.人员要求(4)参选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否决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4-07-03至2024-07-08。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山西信 (略)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0351-* *
接收邮箱:*@*26.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山西信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电话:0351-* *
联系人:张超颖、江晓静、王欣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山西信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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