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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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Q2024-ZJJS-CQJY001

二、项目名称: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中标金额:年营业额的5%(如中标价的年营业额百分比换算后不足26.88万元,按照26.88万元缴纳。)

评审得分:97.4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人为泗县第一中学在校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服务要求: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人为泗县第一中学在校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云飞(组长)、许道翠、高玲玲、刘明府、孙德民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建设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泗县第一中学

地 址:泗城镇彩虹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蔡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地 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Q2024-ZJJS-CQJY001

二、项目名称: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中标金额:年营业额的5%(如中标价的年营业额百分比换算后不足26.88万元,按照26.88万元缴纳。)

评审得分:97.4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人为泗县第一中学在校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服务要求:泗县第一中学食堂二层经营权委托项目,中标人为泗县第一中学在校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云飞(组长)、许道翠、高玲玲、刘明府、孙德民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建设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泗县第一中学

地 址:泗城镇彩虹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蔡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地 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

联系人: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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