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Z*1
二、项目名称:
(略) 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秦皇岛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91号中秦兴龙研发中心*5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海艳 王学军 苏丽静 杨晓倩 杨琳(采购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030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本级
地址 : (略) (略) 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600号
联系方式: 杨琳 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可誉 (略)
地址 : (略) (略) 海港区阳光百度城东区15-1-502
联系方式 : 刘娜 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话: 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
Z*1
二、项目名称:
(略) 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秦皇岛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91号中秦兴龙研发中心*5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海艳 王学军 苏丽静 杨晓倩 杨琳(采购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030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本级
地址 : (略) (略) 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600号
联系方式: 杨琳 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可誉 (略)
地址 : (略) (略) 海港区阳光百度城东区15-1-502
联系方式 : 刘娜 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话: 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承诺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北可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