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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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开标记录表

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 (项目名称) 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片仔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片仔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琥珀路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本项目停车棚面积约328.85平方米,含地面硬化、钢结构车棚等,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18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328.85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般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21元(含暂列金¥18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逾期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含暂列金)的10%(工期缩短不予奖励);本合同所有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含暂列金)的10%;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④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文件要求。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1.com/)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在线报名,投标人需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1.com/) 进行报名。(投标人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 。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70-5191)。

4.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6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福建片仔 (略) 官网(http://**_pzhhzp.as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片仔 (略)

地址: (略) 琥珀路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栋2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王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片仔 (略) 董办(总经办)

联系电话:0596-*

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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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 (项目名称) 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片仔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片仔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琥珀路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厂区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本项目停车棚面积约328.85平方米,含地面硬化、钢结构车棚等,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18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328.85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般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21元(含暂列金¥18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逾期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含暂列金)的10%(工期缩短不予奖励);本合同所有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含暂列金)的10%;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④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文件要求。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1.com/)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在线报名,投标人需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1.com/) 进行报名。(投标人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 。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870-5191)。

4.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6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福建片仔 (略) 官网(http://**_pzhhzp.as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片仔 (略)

地址: (略) 琥珀路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栋2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王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片仔 (略) 董办(总经办)

联系电话:0596-*

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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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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