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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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AHZX-CG-*

二、项目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7号楼5层518室

成交金额:¥*.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4个月,签订合同后15天内,将有关扫描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沈文华、鲍丽君(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西路泾县人民政府大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泾县谢园西路泾县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陈鑫

电话:*、*

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安徽 (略)

**日

一、项目编号:AHZX-CG-*

二、项目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7号楼5层518室

成交金额:¥*.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4个月,签订合同后15天内,将有关扫描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沈文华、鲍丽君(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西路泾县人民政府大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泾县谢园西路泾县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陈鑫

电话:*、*

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安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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