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洵、刘建宗、郑国兴(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艺敏、陈萍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国兴*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艺敏、陈萍0596-*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jpg

一、项目编号:ZZXH(2024)ZZ054TP(招标文件编号:ZZXH(2024)ZZ054TP)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凯丽花园1幢4号店

中标(成交)金额: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略) (略) 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 平航等 PF5200等 1批 *.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洵、刘建宗、郑国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货物类[0-100]万元 1.50%*80%,若代理服务费不满2500.00元,则按250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c、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户名:漳州 (略) 账号:*27 开户行:中国农 (略) 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联系方式:郑国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张艺敏、陈萍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陈萍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洵、刘建宗、郑国兴(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艺敏、陈萍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国兴*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艺敏、陈萍0596-*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jpg

一、项目编号:ZZXH(2024)ZZ054TP(招标文件编号:ZZXH(2024)ZZ054TP)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凯丽花园1幢4号店

中标(成交)金额: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略) (略) 华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 平航等 PF5200等 1批 *.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洵、刘建宗、郑国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货物类[0-100]万元 1.50%*80%,若代理服务费不满2500.00元,则按250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c、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户名:漳州 (略) 账号:*27 开户行:中国农 (略) 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联系方式:郑国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张艺敏、陈萍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陈萍

电 话:  0596-*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