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Q*

二、项目名称:宿州 (略) 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杨凌 (略)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杨凌示 (略) 水保所南侧5-202号商铺

租赁费用:零租赁。

升级改造投资费用:*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7.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 (略) 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 (略) 第一食堂(包含餐厅)。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承包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期间每年由学校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含80%),且当年合同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校方因食品安全负面问题书面约谈整改不多于3次,被省、市、区市场监管等部门督察检查不多于1次且及时整改落实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达不到以上考核标准的或在合同期内受上级主管处罚造成负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经营期满后,经营方根据经营合同的有关条款限期撤场,服务期内独立运营,自负盈亏。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红英(组长)、周琳、张颖、马学廷、王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信德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豪国际建材城26栋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信德 (略)  

地  址: 中豪国际建材城26栋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Q*

二、项目名称:宿州 (略) 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杨凌 (略)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杨凌示 (略) 水保所南侧5-202号商铺

租赁费用:零租赁。

升级改造投资费用:*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7.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 (略) 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 (略) 第一食堂(包含餐厅)。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承包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期间每年由学校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师生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含80%),且当年合同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校方因食品安全负面问题书面约谈整改不多于3次,被省、市、区市场监管等部门督察检查不多于1次且及时整改落实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达不到以上考核标准的或在合同期内受上级主管处罚造成负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经营期满后,经营方根据经营合同的有关条款限期撤场,服务期内独立运营,自负盈亏。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红英(组长)、周琳、张颖、马学廷、王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信德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豪国际建材城26栋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信德 (略)  

地  址: 中豪国际建材城26栋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