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验收公示
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齐河县齐河经济开发区308国道 (略) 东( (略) 院内2号车间)
建设单位:齐河鹊跃模具厂(个体工商户)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德军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齐河鹊跃模具厂模具及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齐河县齐河经济开发区308国道 (略) 东( (略) 院内2号车间)
建设单位:齐河鹊跃模具厂(个体工商户)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德军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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