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略)
地 址: (略)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 (略) 18号
被投诉人: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 (略)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1235号; (略) 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228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杭州 (略) | 浙江省桐庐县凤川镇西庄 |
2 | (略) | (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
3 | (略) 新 (略) | (略) 水阁工业 (略) 6号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无 | 无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 (略) 对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本机关认为其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受理条件,于2024年7月3日向投诉人邮寄《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于2024年6月22日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 (略) 诉称
1、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样品和检测报告,并且明确写明检测报告是放入“▲样品清单”内的,我公司提供的样品上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和标志的,评标委员会违反招标文 (略) 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7、样品清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公正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司根据本项目招投标过程实际情况做出相关情况说明。
1、首先,在投标打样过程中,我司组建了专业的团队,对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样品的各项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判和分析,确保样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我司于开标日开标现场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公正性,故相应检测报告我司在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27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相应资质等证明情况”提供了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综上,我司认为我司递交的投标样品及相应投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特此说明!
(六)相关 (略) 新 (略) 未作书面申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略) 受采购人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委托,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于2024年5月20日发布更正公告,于2024年6月12日开标、评审并发布结果公告。
2、2024年6月12日,本项目有4家供应商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分别为杭州 (略) 、 (略) 、 (略) 新 (略) ,投诉人 (略)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杭州 (略) 。
3、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 (略)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不满意的质疑函。2024年6月20日,作出质疑答复。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投诉事项相关内容如下:
(1)“第二章招标需求”中“五、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样品清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习簿(高中)、图画簿各1本(在招标时,应至少提供一份符合GB *—2021、GB *—2020项目检测报告),中标后,作为学校验收时参照的样品。每套样品须用环保材料POF热收缩膜单独封装成套,20套样品用牛皮纸封装。
注: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中“一、总则 (二)定义”:
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
(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4、样品提供: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免费提供不带任何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此样品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样品在开标前送至指定现场(地址: (略) 二楼201),评标后封样。封样样品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共同作为中标人供货及采购人验收的依据。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不一致,必须按两者相比相对较优的标准予以验收(注:如提供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或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为零分。)
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由投标人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从采购中心处自行领回,逾期不领回的样品采购中心作废品进行处理,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0)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
(5)“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技术分 (41分) | 样品分16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因素进行打分(封面封底采用120克白牛皮纸、字体和图案须清晰、美观),(4、3、2、1、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设计因素进行打分(设计简洁、美观、大方、字体清晰、能突出学科),(4、3、2、1、0分)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材质因素进行打分(作业本内芯采用70g益视纸,要求全部原浆纸,纸质要均匀,不渗墨水,印刷符合国家标准),(4、3、2、1、0分)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质量因素进行打分(作业本印刷必须清晰、整齐、匀称、美观,线条、齐整,无重印、污染、交叉现象,裁切应整齐、光洁),(4、3、2、1、0分) |
5、经查,投诉人的“样品清单”中含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检测报告。其他供应商杭州 (略) 、 (略) 新 (略) 、 (略) 的“样品清单”中不含“项目检测报告”,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含“项目检测报告”。
6、经查,本项目供应商的总分分别为:投诉人72.57分,杭州 (略) 89.48分, (略) 新 (略) 64.44分, (略) 79.9分。本项目供应商在“样品分16分”部分的得分情况如下:投诉人0分,杭州 (略) 12.6分, (略) 新 (略) 12.4分, (略) 9.2分。
7、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组织本项目投诉事项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为: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之规定,供应商未按“样品清单”提供“项目检测报告”,属于“提供的样品不全”,应认定其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2、处理结果:本机关认为: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主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时的处理方式:1、“项目检测报告”中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2、“项目检测报告”未放入“样品清单”。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招标需求中明确“样品清单”的内容,即“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习簿(高中)、图画簿各1本(在招标时,应至少提供一份符合GB *—2021、GB *—2020项目检测报告)”。据此,“项目检测报告”为“样品清单”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在上述“样品清单”前加“▲”,同时也在该条款中写明:“注: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经审查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除上述关于样品的表述外,还列出未标注“▲”的“如提供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或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为零分”之表述;在“投标无效的情形”中,列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的情形,而未将“提供样品不全”作为“投标无效的情形”之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投诉人在投诉事项2中所称的“招标文件自相矛盾”的情形。但是,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结合法律规定、设定目的、一般常识等,对上述“样品清单”的相关条款作出有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保障供应商的合理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据此,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按照“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之规定开展评审活动。
关于投诉事项1,投诉人将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项目检测报告”装入“样品清单”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提供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将其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并无不当。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投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杭州 (略) 、 (略) 新 (略) 、 (略) 的“样品清单”中不含“项目检测报告”,其《商务技术文件》中均含“项目检测报告”。上述供应商在“样品分”中均获得相应分数,投诉人认为“违反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的投诉内容及理由成立。但上述情形不符合“投标无效”的情形,投诉人认为其他供应商应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成立。相关供应商扣除样品分得分后,所有供应商的总分分别为:投诉人72.57分,杭州 (略) 76.88分, (略) 新 (略) 52.04分, (略) 70.7分。更正后总分排名第一的仍为杭州 (略) 。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 (略) 对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部分成立,但不影响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德 (略) 提起诉讼。
六、处理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德清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057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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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略)
地 址: (略)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 (略) 18号
被投诉人: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 (略)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1235号; (略) 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228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杭州 (略) | 浙江省桐庐县凤川镇西庄 |
2 | (略) | (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
3 | (略) 新 (略) | (略) 水阁工业 (略) 6号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无 | 无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 (略) 对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本机关认为其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受理条件,于2024年7月3日向投诉人邮寄《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于2024年6月22日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 (略) 诉称
1、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样品和检测报告,并且明确写明检测报告是放入“▲样品清单”内的,我公司提供的样品上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和标志的,评标委员会违反招标文 (略) 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7、样品清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公正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司根据本项目招投标过程实际情况做出相关情况说明。
1、首先,在投标打样过程中,我司组建了专业的团队,对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样品的各项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判和分析,确保样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我司于开标日开标现场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公正性,故相应检测报告我司在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27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相应资质等证明情况”提供了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综上,我司认为我司递交的投标样品及相应投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特此说明!
(六)相关 (略) 新 (略) 未作书面申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略) 受采购人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委托,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于2024年5月20日发布更正公告,于2024年6月12日开标、评审并发布结果公告。
2、2024年6月12日,本项目有4家供应商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分别为杭州 (略) 、 (略) 、 (略) 新 (略) ,投诉人 (略)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杭州 (略) 。
3、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 (略)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不满意的质疑函。2024年6月20日,作出质疑答复。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投诉事项相关内容如下:
(1)“第二章招标需求”中“五、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样品清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习簿(高中)、图画簿各1本(在招标时,应至少提供一份符合GB *—2021、GB *—2020项目检测报告),中标后,作为学校验收时参照的样品。每套样品须用环保材料POF热收缩膜单独封装成套,20套样品用牛皮纸封装。
注: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中“一、总则 (二)定义”:
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
(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4、样品提供: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免费提供不带任何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此样品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样品在开标前送至指定现场(地址: (略) 二楼201),评标后封样。封样样品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共同作为中标人供货及采购人验收的依据。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不一致,必须按两者相比相对较优的标准予以验收(注:如提供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或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为零分。)
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由投标人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从采购中心处自行领回,逾期不领回的样品采购中心作废品进行处理,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0)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
(5)“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技术分 (41分) | 样品分16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因素进行打分(封面封底采用120克白牛皮纸、字体和图案须清晰、美观),(4、3、2、1、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设计因素进行打分(设计简洁、美观、大方、字体清晰、能突出学科),(4、3、2、1、0分)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材质因素进行打分(作业本内芯采用70g益视纸,要求全部原浆纸,纸质要均匀,不渗墨水,印刷符合国家标准),(4、3、2、1、0分) |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质量因素进行打分(作业本印刷必须清晰、整齐、匀称、美观,线条、齐整,无重印、污染、交叉现象,裁切应整齐、光洁),(4、3、2、1、0分) |
5、经查,投诉人的“样品清单”中含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检测报告。其他供应商杭州 (略) 、 (略) 新 (略) 、 (略) 的“样品清单”中不含“项目检测报告”,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含“项目检测报告”。
6、经查,本项目供应商的总分分别为:投诉人72.57分,杭州 (略) 89.48分, (略) 新 (略) 64.44分, (略) 79.9分。本项目供应商在“样品分16分”部分的得分情况如下:投诉人0分,杭州 (略) 12.6分, (略) 新 (略) 12.4分, (略) 9.2分。
7、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组织本项目投诉事项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为: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之规定,供应商未按“样品清单”提供“项目检测报告”,属于“提供的样品不全”,应认定其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2、处理结果:本机关认为: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主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时的处理方式:1、“项目检测报告”中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2、“项目检测报告”未放入“样品清单”。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招标需求中明确“样品清单”的内容,即“自己生产的样品20套,每套内含田字簿(小学)、语文簿(小学)、作文簿(小学)、周记簿(初中)、数学簿(初中)、练习簿(高中)、图画簿各1本(在招标时,应至少提供一份符合GB *—2021、GB *—2020项目检测报告)”。据此,“项目检测报告”为“样品清单”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在上述“样品清单”前加“▲”,同时也在该条款中写明:“注: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经审查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除上述关于样品的表述外,还列出未标注“▲”的“如提供能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或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为零分”之表述;在“投标无效的情形”中,列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的情形,而未将“提供样品不全”作为“投标无效的情形”之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投诉人在投诉事项2中所称的“招标文件自相矛盾”的情形。但是,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结合法律规定、设定目的、一般常识等,对上述“样品清单”的相关条款作出有利于供应商的解释,保障供应商的合理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据此,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按照“如提供的样品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如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之规定开展评审活动。
关于投诉事项1,投诉人将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项目检测报告”装入“样品清单”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提供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标志的样品,将其样品分作零分处理,并无不当。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投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杭州 (略) 、 (略) 新 (略) 、 (略) 的“样品清单”中不含“项目检测报告”,其《商务技术文件》中均含“项目检测报告”。上述供应商在“样品分”中均获得相应分数,投诉人认为“违反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品不全,该投标单位样品分作零分处理’”的投诉内容及理由成立。但上述情形不符合“投标无效”的情形,投诉人认为其他供应商应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成立。相关供应商扣除样品分得分后,所有供应商的总分分别为:投诉人72.57分,杭州 (略) 76.88分, (略) 新 (略) 52.04分, (略) 70.7分。更正后总分排名第一的仍为杭州 (略) 。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 (略) 对德清县教育保障中心的2024-2025学年中小学校配套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4-G18)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部分成立,但不影响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德 (略) 提起诉讼。
六、处理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德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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