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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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略) 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 (略) 质安交通工程监控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 (略) 交通规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72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贵州宏信创达 (略) 报价:*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苏交科 (略) 报价:*.89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北京九通衢 (略) 报价:*元

第4标段:

成交候选人:北京九通衢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陕西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第5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路高科交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22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贵州宏信创达 (略) 报价:*元

第6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中公高科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第7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公高科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 (略) 交通建设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 (略) 闽路 (略) 报价:*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 (略) (略)

电 话:0731-*

监 督 部 门: (略) (略) 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标段

响应单位

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第JC1-JC7标段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略) 高速公路集团2024年度路况检测评价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 (略) 质安交通工程监控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 (略) 交通规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72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贵州宏信创达 (略) 报价:*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苏交科 (略) 报价:*.89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北京九通衢 (略) 报价:*元

第4标段:

成交候选人:北京九通衢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陕西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四川金通 (略) 报价:*元

第5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路高科交通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22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贵州宏信创达 (略) 报价:*元

第6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中公高科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 (略) 报价:*元

第7标段:

成交候选人:中公高科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 (略) 交通建设 (略) 报价:*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 (略) 闽路 (略) 报价:*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 (略) (略)

电 话:0731-*

监 督 部 门: (略) (略) 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标段

响应单位

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第JC1-JC7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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