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黄陵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安周前,付金娥,郭咏梅 | ||
总成交金额 | ¥15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陵县隆坊镇隆坊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桓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陕西卓超 (略) | (略) 未央区 | 1,500,000.00元 | 1,500,000.00元 |
合同包1(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工程类(陕西卓超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混凝土工程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路长2.5公里,道路宽度3.5米。主要包括水泥混凝土8750平方米,铺设15cm厚3:7灰土垫层10000平方米等其他附属工程。 | 50天 | 金挫 | 陕* | 1,500,000.00 |
安周前(采购人代表)、付金娥、郭咏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工作结束后3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1.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陵县隆坊镇隆坊街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中桓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话:*
陕西中桓 (略)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黄陵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安周前,付金娥,郭咏梅 | ||
总成交金额 | ¥15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陵县隆坊镇隆坊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桓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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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卓超 (略) | (略) 未央区 | 1,500,000.00元 | 1,500,000.00元 |
合同包1(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工程类(陕西卓超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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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工程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路长2.5公里,道路宽度3.5米。主要包括水泥混凝土8750平方米,铺设15cm厚3:7灰土垫层10000平方米等其他附属工程。 | 50天 | 金挫 | 陕* | 1,500,000.00 |
安周前(采购人代表)、付金娥、郭咏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工作结束后3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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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隆坊镇冯家河村阳台组生产路硬化工程 | 1.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黄陵县隆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陵县隆坊镇隆坊街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中桓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话:*
陕西中桓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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