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生产运营车辆(载货车)采购(项目编号:2024-HRZB-0059)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略)
预中标(成交)价格:*元
公示期:2024年7月30日至8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 (略)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