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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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本溪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3:55
评审专家名单 郗彦萍;谢社光;曲郑存;法书;李昌乐;刘云;姜蕾
总中标金额 ¥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小市镇育才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24-*

一、项目编号:LNHDBX-2024-20(招标文件编号:LNHDBX-2024-20)

二、项目名称: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熙翔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白杨街12#-1-303

中标(成交)金额: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本溪满族自治县熙翔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采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作的方式,中标人将对土地开发合作项目进行全额资金投入,并进行全过程工程管理且三年内开发不少于500亩。双方合作期内,依据全县国土资源实际情况,由中标人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全县区域内开展后备资源勘察与统计工作。将未利用地、残次园地、低效农用地、废弃工矿地等可供开发复垦的地块进行系统、有序的调查。对符合开发复垦条件的地块进行设计、施工。其中,低效农用地的认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取得拥有该农用地使用权利人的同意。通过投资开发上述土地,实现耕地增加,并保证新增耕地达到规定验收率、土地开发项目验收入库,保障耕地等别提升0.5至1等别,增加本溪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标人运用自身资源与平台,推进耕地指标的易地补充调剂,最终实现项目收益。(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郗彦萍;谢社光;曲郑存;法书;李昌乐;刘云;姜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人民币46666 元/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小市镇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本溪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3:55
评审专家名单 郗彦萍;谢社光;曲郑存;法书;李昌乐;刘云;姜蕾
总中标金额 ¥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小市镇育才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24-*

一、项目编号:LNHDBX-2024-20(招标文件编号:LNHDBX-2024-20)

二、项目名称: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熙翔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白杨街12#-1-303

中标(成交)金额: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本溪满族自治县熙翔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采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作的方式,中标人将对土地开发合作项目进行全额资金投入,并进行全过程工程管理且三年内开发不少于500亩。双方合作期内,依据全县国土资源实际情况,由中标人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全县区域内开展后备资源勘察与统计工作。将未利用地、残次园地、低效农用地、废弃工矿地等可供开发复垦的地块进行系统、有序的调查。对符合开发复垦条件的地块进行设计、施工。其中,低效农用地的认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取得拥有该农用地使用权利人的同意。通过投资开发上述土地,实现耕地增加,并保证新增耕地达到规定验收率、土地开发项目验收入库,保障耕地等别提升0.5至1等别,增加本溪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标人运用自身资源与平台,推进耕地指标的易地补充调剂,最终实现项目收益。(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郗彦萍;谢社光;曲郑存;法书;李昌乐;刘云;姜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人民币46666 元/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小市镇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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