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泾城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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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泾城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50fc88d-a01f-4023-8d99-403f4217bf09 2024-08-06 00:0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 (略) 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总部大楼1101室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纯电动自卸汽车

品牌:陕汽牌

规格型号:SX3317MF406BEV3

数量:20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斌、黄晓冰、严传宝、余艳、徐杰、董磊、朱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

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 (略) (略) 交叉口农商行13楼、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略) 交叉口农商行1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8月6日

,安徽,长沙,0563-
* e50fc88d-a01f-4023-8d99-403f4217bf09 2024-08-06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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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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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略) 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自卸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 (略) 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总部大楼1101室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纯电动自卸汽车

品牌:陕汽牌

规格型号:SX3317MF406BEV3

数量:20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斌、黄晓冰、严传宝、余艳、徐杰、董磊、朱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

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 (略) (略) 交叉口农商行13楼、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略) 交叉口农商行1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8月6日

,安徽,长沙,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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