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事项的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焦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事项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4-110号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中小企业 (略) 关于清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事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一标段:清收金额的10%;二标段:清收金额的10%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6、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一标段: (略) (略) 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二标段: (略) (略) 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

2.服务期限: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24个月。

三、结果情况

一标段:

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特此告知相关当事人。

二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正光路北民生西街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中标金额:清收金额的8.5%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明军、秦艳、冯立新、常红花、赵振华(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二标段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计算方式:实际回款金额*中标报价(清收金额的比例)。中标金额100万(含)以下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七收取,100万-500万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二收取,中标人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二标段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86.60分;排序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76.75分;排序3河南执星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69.17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中小企业 (略)

联系地址: (略) 山阳区丰收中路1699号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2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杨女士

电话:0391-* 03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4-110号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中小企业 (略) 关于清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事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一标段:清收金额的10%;二标段:清收金额的10%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6、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一标段: (略) (略) 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二标段: (略) (略) 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

2.服务期限: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24个月。

三、结果情况

一标段:

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特此告知相关当事人。

二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正光路北民生西街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中标金额:清收金额的8.5%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明军、秦艳、冯立新、常红花、赵振华(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二标段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计算方式:实际回款金额*中标报价(清收金额的比例)。中标金额100万(含)以下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七收取,100万-500万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二收取,中标人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二标段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86.60分;排序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76.75分;排序3河南执星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69.17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中小企业 (略)

联系地址: (略) 山阳区丰收中路1699号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2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杨女士

电话:0391-* 0391-*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