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卷宗档案扫描服务中标公告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卷宗档案扫描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3:31 |
评审专家名单 | 董航、*亮、赵岩松 | ||
总中标金额 | ¥3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飞、吴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沈河区北站路1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康*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飞、吴睿 024-* |
一、项目编号:LNYSY*(招标文件编号:LNYSY*)
二、项目名称: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沈阳浑南新区高歌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3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 (略)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沈阳 (略)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计划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末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航、*亮、赵岩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3年收取,每年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 ,即代理费=中标金额的1.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110*5号
联系方式:王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高飞、吴睿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吴睿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3:31 |
评审专家名单 | 董航、*亮、赵岩松 | ||
总中标金额 | ¥3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飞、吴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沈河区北站路1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康*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飞、吴睿 024-* |
一、项目编号:LNYSY*(招标文件编号:LNYSY*)
二、项目名称: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沈阳浑南新区高歌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3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 (略)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沈阳 (略) | 沈阳 (略) 卷宗档案扫描服务 | 计划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末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航、*亮、赵岩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3年收取,每年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 ,即代理费=中标金额的1.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110*5号
联系方式:王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高飞、吴睿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吴睿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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