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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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行政区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日 18: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忠、刘通建、陈志军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
项目联系电话 0599-*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63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工/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0599-*
附件:
附件1 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pdf

一、项目编号:FJHJ【2024】DL-030(招标文件编号:FJHJ【2024】DL-030)

二、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浦城县莲塘镇莲塘路三弄2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止,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执行需要对合同有效期实行履行期限和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3万元)的“双限”,即履行期限或合同总金额有一项达到上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忠、刘通建、陈志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年度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浦城县莲塘镇莲塘路三弄20号

下浮率(%):27.*(即折扣率为:73%)

总得分为:93.9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 633 号          

联系方式:陈工/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陈玉/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 话:   05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行政区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日 18: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忠、刘通建、陈志军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
项目联系电话 0599-*
采购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63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工/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0599-*
附件:
附件1 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pdf

一、项目编号:FJHJ【2024】DL-030(招标文件编号:FJHJ【2024】DL-030)

二、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浦城县莲塘镇莲塘路三弄2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养护车辆维修项目 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止,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执行需要对合同有效期实行履行期限和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3万元)的“双限”,即履行期限或合同总金额有一项达到上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毅忠、刘通建、陈志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年度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浦城县兴和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浦城县莲塘镇莲塘路三弄20号

下浮率(%):27.*(即折扣率为:73%)

总得分为:93.9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 633 号          

联系方式:陈工/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陈玉/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

电 话:   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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