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三农和泰丰示范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设备采购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麻阳县三农和泰丰示范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设备采购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麻阳县三农和泰丰(示范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设备采购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4-08-15
工程承包合同
*方: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方)
*方: (略) (以下简称*方)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 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
工程内容:电排安装,泵房修建,水池修建等。
第二条工期:
从 202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至 2024年9 月 25 日结束。工期 60 天。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7天后施工人员 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按图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
第四条合同价款:
资金规模: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大写)
¥*.25 元(小写)。
第五条*方责任:
1、向*方下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任务,并督促*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任务。
2、按进度计划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对*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拨付工程款。
第六条*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 格按照*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方之前,*方负责养护,*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 观损坏、苗木死亡),*方负责恢复。
5、进入 兰 里 镇 施 工 现 场 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方自行承担全
部责任,并立即报告*方。
第七条工期顺延:
1、除自然灾害和*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每延误一天*方需支付*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方可要求*方停工或返工, 返工费用由*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
1、合同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大写 )¥*.25元(小写)。
2、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方在向*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 结算资料,*方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 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工程款全部付清。
第九条竣工验收:
*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方申请验 收。*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 分担:*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 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1、*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方在*方工地要注意自身安全,*方所有人员施工期间造 成任何地点出现任何事故,均**方自理,*方概不负责。
3、*方在动力设备、 (略) 、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 *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 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 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 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 (略) 进行 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方( 盖 章 )
代表: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2024年7月24日
麻阳县三农和泰丰(示范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设备采购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4-08-15
工程承包合同
*方: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方)
*方: (略) (以下简称*方)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 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兰里镇
工程内容:电排安装,泵房修建,水池修建等。
第二条工期:
从 202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至 2024年9 月 25 日结束。工期 60 天。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7天后施工人员 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按图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
第四条合同价款:
资金规模: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大写)
¥*.25 元(小写)。
第五条*方责任:
1、向*方下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任务,并督促*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任务。
2、按进度计划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对*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拨付工程款。
第六条*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 格按照*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方之前,*方负责养护,*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 观损坏、苗木死亡),*方负责恢复。
5、进入 兰 里 镇 施 工 现 场 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方自行承担全
部责任,并立即报告*方。
第七条工期顺延:
1、除自然灾害和*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每延误一天*方需支付*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方可要求*方停工或返工, 返工费用由*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
1、合同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大写 )¥*.25元(小写)。
2、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方在向*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 结算资料,*方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 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工程款全部付清。
第九条竣工验收:
*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方申请验 收。*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 分担:*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 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1、*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方在*方工地要注意自身安全,*方所有人员施工期间造 成任何地点出现任何事故,均**方自理,*方概不负责。
3、*方在动力设备、 (略) 、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 *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 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 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 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 (略) 进行 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方( 盖 章 )
代表: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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