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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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中标公告

??????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中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公开-2024-51;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2)招标范围: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洛钼集团捐赠;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栾川政采磋商(2024)0214号

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略) (略)

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西侧鑫港花园DF-02座

*.08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

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年

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厚(组长)、杨华伟、崔莉平、梁爱英、刘航(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527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在交易系统及时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 (略)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路街道凯 (略) 王城大厦1209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7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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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公开-2024-51;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2)招标范围: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洛钼集团捐赠;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栾川政采磋商(2024)0214号

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略) (略)

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西侧鑫港花园DF-02座

*.08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北沟河降钼水处理站运行与维护服务合同项目

项目主要为降低赤土店镇北沟河水中的含钼量,为伊河水质提供保证,承担栾川县赤土店镇降钼水处理站的运行任务以及完成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卫生目标。

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年

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厚(组长)、杨华伟、崔莉平、梁爱英、刘航(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527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在交易系统及时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 (略)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路街道凯 (略) 王城大厦1209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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