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红寺 (略)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1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龚安安(组长)、王文红、周华(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史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红寺 (略) (略) 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史红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仇学刚、马小龙、徐伟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NXCX-2024ZC114(招标文件编号:NXCX-2024ZC114)
二、项目名称: (略) 红寺 (略)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宁 (略)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高尔夫家园25号综合楼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宁 (略) |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安安(组长)、王文红、周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 (略)
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交汇处
联系方式:任史红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方式:仇学刚、马小龙、徐伟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史红
电 话: 095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红寺 (略)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1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龚安安(组长)、王文红、周华(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史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红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红寺 (略) (略) 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史红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仇学刚、马小龙、徐伟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NXCX-2024ZC114(招标文件编号:NXCX-2024ZC114)
二、项目名称: (略) 红寺 (略)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宁 (略)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高尔夫家园25号综合楼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宁 (略) | 2024年执行辅助服务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安安(组长)、王文红、周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 (略)
地址: (略) 红寺 (略) (略) 交汇处
联系方式:任史红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方式:仇学刚、马小龙、徐伟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史红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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