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X-2024-080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08月16日15时00分
2、开、评标地点:河南省商城县崇福国际大酒店17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一包:
成交人名称:商城县旺禾 (略)
成交人地址:商城县城关兴盛街11号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包:
成交人名称:商 (略)
成交人地址: (略) 商城县上石桥镇龙窝村部50米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倩、栗昕、吴祖成。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2号)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一包*元,二包*元。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商城县上石桥镇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 (略) 26号国奥大厦17楼
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磊
电话:*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X-2024-080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08月16日15时00分
2、开、评标地点:河南省商城县崇福国际大酒店17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一包:
成交人名称:商城县旺禾 (略)
成交人地址:商城县城关兴盛街11号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包:
成交人名称:商 (略)
成交人地址: (略) 商城县上石桥镇龙窝村部50米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倩、栗昕、吴祖成。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2号)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一包*元,二包*元。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商城县上石桥镇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 (略) 26号国奥大厦17楼
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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