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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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DLZB-C2024-0033

二、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乐 (略) *MABMJRTF1F 吴江区江陵街道三兴路788号运东商业广场D-12号 91.76(均分制) 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服务到期(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福明、尹仁伟、夏一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本次成交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县府路98号

联系人:孟心宸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鼎力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 (略) 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DLZB-C2024-0033

二、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乐 (略) *MABMJRTF1F 吴江区江陵街道三兴路788号运东商业广场D-12号 91.76(均分制) 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服务到期(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福明、尹仁伟、夏一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本次成交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县府路98号

联系人:孟心宸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鼎力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 (略) 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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