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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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9 11: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Z*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心电、 (略) 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源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清水河街 (略) 九州府小区西门社区用房三楼01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智能12导心电图机

品牌:理邦

规格型号: iSE1016

数量: 32台

单价: *.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效苗、吴康圣、洪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5.5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90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乔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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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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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电生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Z*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心电、 (略) 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源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清水河街 (略) 九州府小区西门社区用房三楼019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智能12导心电图机

品牌:理邦

规格型号: iSE1016

数量: 32台

单价: *.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效苗、吴康圣、洪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5.5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90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乔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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