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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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0:44
评审专家名单 付中民、林松熙、林 醒、滕玉燕、高 榕
总中标金额 ¥8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翠、雷水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小杭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翠、雷水英0591-*

一、项目编号:FJRP-YQ-2024-023(招标文件编号:FJRP-YQ-2024-023)

二、项目名称: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西庄1号福州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配套设施项目1#综合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 (略) 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 (略) 晋安区新店镇 90个日历天 李述勇 闽*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中民、林松熙、林 醒、滕玉燕、高 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结果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二)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推荐福建 (略) 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72元。

(三)说明

如有关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联系方式:叶小杭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王翠、雷水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翠、雷水英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0:44
评审专家名单 付中民、林松熙、林 醒、滕玉燕、高 榕
总中标金额 ¥8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翠、雷水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小杭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翠、雷水英0591-*

一、项目编号:FJRP-YQ-2024-023(招标文件编号:FJRP-YQ-2024-023)

二、项目名称: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西庄1号福州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配套设施项目1#综合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 (略) 新店镇状元岭山洪灾害修复 (略) 晋安区新店镇 90个日历天 李述勇 闽*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中民、林松熙、林 醒、滕玉燕、高 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结果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二)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 (略)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2元。

推荐福建 (略) 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72元。

(三)说明

如有关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联系方式:叶小杭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王翠、雷水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翠、雷水英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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