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1个月完成功能开发
2.4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信息技术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4)供应商应具备CMMI3级或以上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具备软件企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7)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审批表、发票等);
3.1.2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2年中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连续3年中至少2年净利润为正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2个系统开发或实施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或合同服务期的第一天)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1.4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5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申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12时至2023年11月7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略) 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 (略) 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
供应商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XB*/01 | 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 服务 | 2023-11-01 12:00 | 2023-11-07 17:00 | 2023-11-10 09:00 | 【我要投标】 |
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1个月完成功能开发
2.4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信息技术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4)供应商应具备CMMI3级或以上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具备软件企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7)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审批表、发票等);
3.1.2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2年中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连续3年中至少2年净利润为正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2个系统开发或实施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或合同服务期的第一天)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1.4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5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略) 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申请。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申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12时至2023年11月7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略) 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 (略) 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
供应商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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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01 | VTMS:东山站台智能改造升级项目(四次) | 服务 | 2023-11-01 12:00 | 2023-11-07 17:00 | 2023-11-10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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