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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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结果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4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项目联系电话 *(黄)/*(刘)/025-*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黄)/*(刘)/025-* 电子邮件:*@*hinapsp.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KBNAO-G1005

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4-JKBNAO-G1005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74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780,651.22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日。
本公告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办公电话:*(黄)/*(刘)/025-*
地 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电子邮件:*@*hinapsp.cn
招标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高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联系方式: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黄)/*(刘)/025-* 电子邮件:*@*hinapsp.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  *(黄)/*(刘)/0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4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项目联系电话 *(黄)/*(刘)/025-*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黄)/*(刘)/025-* 电子邮件:*@*hinapsp.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KBNAO-G1005

采购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社会化保障场所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4-JKBNAO-G1005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74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780,651.22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日。
本公告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办公电话:*(黄)/*(刘)/025-*
地 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电子邮件:*@*hinapsp.cn
招标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高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联系方式: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黄)/*(刘)/025-* 电子邮件:*@*hinapsp.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电 话:  *(黄)/*(刘)/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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