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院区电离室型无线晨检仪等设备第2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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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院区电离室型无线晨检仪等设备第2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SD*号/24A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区电离室型无线晨检仪等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t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广州科莱瑞迪 (略) 提供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不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恒 (略) 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 (略) 15号(世茂滨江花园5#地块办公楼)2520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2.原第2包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名称:后装转运床

品牌:康倍特

规格型号:KA870

数量:1套

单价:*.00元/套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第2包:*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第2包:91.31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顾春燕

电 话:0551-*、*

五、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第2包.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SD*号/24A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区电离室型无线晨检仪等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t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广州科莱瑞迪 (略) 提供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不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恒 (略) 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 (略) 15号(世茂滨江花园5#地块办公楼)2520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2.原第2包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名称:后装转运床

品牌:康倍特

规格型号:KA870

数量:1套

单价:*.00元/套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第2包:*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第2包:91.31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顾春燕

电 话:0551-*、*

五、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第2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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