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眼病医院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抚顺市眼病医院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0: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丹荔、张明浩、杜纯娟 | ||
总成交金额 | ¥1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柏霖 傅一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抚区琥珀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山主任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城 (略) 19-12号B (略) 亿程广场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柏霖 傅一宁 024-*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沈河区奉天街338-6号131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 (略) |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 |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将设备修复并正常运行,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则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维修顶用机,以达到不影响临床使用的目的。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以及未提供维修顶用机,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约定期限7天仍未完成维修,招标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除按约定向招标人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 提供设备原厂配件的维修服务,或者返厂维修,维修后符合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且提供所修配件的6个月质保,保修期内提供24小时以内的技术服务响应,必要时提供72小时以内的上门服务。在质保期结束后,同样提供24小时以内的技术服务响应。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将设备修复并正常运行 | 1、保证所更换配件为全新件。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设备维修恢复正常工作后,中标人为所更换配件提供六个月保修服务(保修起始日期为设备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间内,更换部件若出现故障,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标人报修,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中标人报修,中标人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中标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对报修时间以及到达时间签署确认单。 3、配件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后七日内完成修复并正常运行,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则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维修顶用机,以达到不影响临床使用的目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丹荔、张明浩、杜纯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仟*佰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抚区琥珀街1号
联系方式:山主任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 (略)
地 址: (略) 顺城 (略) 19-12号B (略) 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卢柏霖 傅一宁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柏霖 傅一宁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0: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丹荔、张明浩、杜纯娟 | ||
总成交金额 | ¥1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柏霖 傅一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抚区琥珀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山主任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启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城 (略) 19-12号B (略) 亿程广场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柏霖 傅一宁 024-*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沈河区奉天街338-6号131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 (略) | (略) (略) 黄斑完整性评估仪维修 |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将设备修复并正常运行,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则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维修顶用机,以达到不影响临床使用的目的。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以及未提供维修顶用机,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约定期限7天仍未完成维修,招标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除按约定向招标人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 提供设备原厂配件的维修服务,或者返厂维修,维修后符合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且提供所修配件的6个月质保,保修期内提供24小时以内的技术服务响应,必要时提供72小时以内的上门服务。在质保期结束后,同样提供24小时以内的技术服务响应。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将设备修复并正常运行 | 1、保证所更换配件为全新件。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设备维修恢复正常工作后,中标人为所更换配件提供六个月保修服务(保修起始日期为设备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间内,更换部件若出现故障,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标人报修,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中标人报修,中标人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中标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对报修时间以及到达时间签署确认单。 3、配件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后七日内完成修复并正常运行,若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工作,则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维修顶用机,以达到不影响临床使用的目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丹荔、张明浩、杜纯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仟*佰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抚区琥珀街1号
联系方式:山主任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 (略)
地 址: (略) 顺城 (略) 19-12号B (略) 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卢柏霖 傅一宁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柏霖 傅一宁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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