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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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CXJT-G2024-002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电 (略) *25D (略) 玄武大道699-1号 99.12(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城西派出所辖区143点位相应视频监控点和高清视频图像提供及运维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租赁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通过起3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旦清、史珊珊、朱美娟、金敏华、孔令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折扣计算;本次服务费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17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城厢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城厢镇太平南路76号

联系人:史珊珊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娄东街道公正路11号1幢联合大厦10楼

联系人:张圆圆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圆圆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CXJT-G2024-002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电 (略) *25D (略) 玄武大道699-1号 99.12(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城西派出所辖区高清治安监控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城西派出所辖区143点位相应视频监控点和高清视频图像提供及运维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租赁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通过起3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旦清、史珊珊、朱美娟、金敏华、孔令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折扣计算;本次服务费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17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城厢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城厢镇太平南路76号

联系人:史珊珊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娄东街道公正路11号1幢联合大厦10楼

联系人:张圆圆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圆圆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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