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成交公告
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JSZH-C2024-0103
二、项目名称: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通苏迅 (略) | *29H | (略) 开 (略) 58号深商大厦1901室 | 87.00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施工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方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李静
执业证书信息: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早洪、朱红娟、赵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包括代理费和编标费: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1.0%,*-*费率为0.7%;编标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0.3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梁 (略) 83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智汇锡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电话:0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JSZH-C2024-0103
二、项目名称: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通苏迅 (略) | *29H | (略) 开 (略) 58号深商大厦1901室 | 87.00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太湖局青浦、太浦河等2处水文巡测基地改建-建安工程施工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方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李静
执业证书信息: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早洪、朱红娟、赵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包括代理费和编标费: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1.0%,*-*费率为0.7%;编标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0.3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梁 (略) 83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智汇锡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电话:0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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